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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暨劳动争议处理与用工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

关于举办人力资源管理暨劳动争议处理与用工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人社教发[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事业单位、企业集团(总公司):

    在国家供给侧改革新形势下,为帮助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理解《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政策法规,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解决劳动争议等实际问题的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拟定于2017年5月下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人力资源管理暨劳动争议处理与用工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管理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发展趋势;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重点条款解读及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运用;

(三)新形势下,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相关环节风险管理与实务操作;

(四)当前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透析;

   (五)常见劳动合同引发劳动争议类型、劳动争议调解程序、风险防范、应对策略;

   (六)劳动保障行政监督执法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理职责、方式和处罚难点;

   (七)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及建议;

(八)劳务派遣管理的政策制定导向;

(九)信访维稳与劳动争议处理。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事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维稳和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级工会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授课师资

培训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17年5月下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具体日期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交纳培训费1120元,食宿费约1600元左右,食宿统一安排。学员可采用刷卡(银联公务卡、银联银行卡、银联信用卡)或现金方式交费,全部费用开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费发票。

    六、其他事宜

(一)培训要求: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班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和纪律。   

(二)报名: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负责通知本部门或本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请务必于5月17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学员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名。

(三)联系及报名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10)64864025

传    真:(010)64887898(自动)

   电子邮件:renshepeixun@163.com

联 系 人:徐飞

 

附:人力资源管理暨劳动争议处理与用工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报名表

                           

 

                       2017年4月18日